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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研教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23-10-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科生院通知〔202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校教学改革,推广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将对在研教学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一)2020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逾期不予验收。因特殊原因欲延期结题,需提交《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但之前未进行中期检查的此次必须参加项目研究中期检查。

(二)2021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研项目须参加中期检查。

(三)所有参加结题验收、中期检查的教学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材料准备

(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

1.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结题报告由封面(见附件2)、目录、内容三部分组成;内容包括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研究方法、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成果论述(包括主要特色及创新点)、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等。主要研究内容应具体详实;研究成果应在研究内容的基础上提炼总结;特色应鲜明;创新点应突出,文字简练;成果应用为教学实践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2.8分钟的ppt汇报内容。

(二)参加中期检查的研究项目

1.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由封面(见附件3)、目录、内容三部分组成。内容应包括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取得的阶段研究成果,成果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2.可以体现项目进度的相关材料(每项材料须标明完成时间)。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1.参加结题验收项目

需提交结题报告一式五份,相关附件一份。

2.参加中期检查项目

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一份,相关附件一份。

3.延期结题项目

需提交《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4)一份。

(二)时间安排

1.申报材料经学院(或项目承担单位)审核后,请各学院(或项目组)于2023103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本科生院教研科(东校区工字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5911602@qq.com。未按期报送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

2.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处理

对研究不力、进展缓慢和成效不显著的教学研究项目,学校将视情况限期整改或终止其研究,并在全校予以通报,该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系 人:靳恒

联系电话:0716-8060671



 

 

 

 

本科生院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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