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毕业生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是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保证学历、学位证书上网及时、准确,现将2019届毕业生学籍注册信息发放学院并对学生基本信息、电子图像校对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信息校对:
1 、时间
学生信息校对时间:4 月26 日至5 月9 日;
学院汇总上报截止时间:5月10日
2 、校对主要内容
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层次,专业名称,学制及其他信息;
图像信息:核对是否为本人照片。
3、校对方式
学生基本信息采取毕业生基本信息校对表(纸件)签名方式进行校对;
图像信息按我处提供的“2019届毕业生分班照片”电子档进行校对,要确保电子照片与纸质实物照片一致。如发现照片不一致,可与学生信息服务中心联系。
4、说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11]6号)、《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文件规定的有关精神,从2011年开始,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内容缺少毕业生照片的,不提供网上查询,学历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后,学校不得变更证书内容及注册信息,不再受理学生信息变更事宜。
(2)毕业生信息校对表必须学生本人签名。
(3)缺席学校图像采集的毕业生,自行到新华社湖北分社图像采集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徐东大街354号,联系人:徐志丹,电话:027-68881143)进行补拍,待照片上网后,自行登录学信网校对确认,纸质照片和电子照片交各学院学籍秘书,截止时间5月17日。
(4)2018年拍摄的毕业生纸质实物照片随“2019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校对表”一起发放给学院,2019届预计毕业生名单、分班照片、未拍摄图像毕业生名单信息各学院学籍秘书可在长大学籍管理群下载。
(5)因特殊原因不在预计毕业生名单内的毕业生,学院找学籍科核实情况后,可进行增补。
二、相关要求:
(1)“2019届毕业生基本信息校对表”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和学籍秘书签字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如校对过程中发现不是本院学生照片请汇总后交学生信息服务中心。
(2)学生基本信息及图像信息要为毕业生证书制作和电子注册上网做准备,各学院应认真组织、督促本学院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基本信息和图像信息校对工作。
教务处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