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88号)的规定,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审核,学生工作处讨论研究”等流程,学校决定拟给予城市建设学院2020级向阳、刘顺志、许心亮、李涛4名同学“长江大学临时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1500元/人,现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6月21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结果有异议,请通过来电或致函的方式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反馈。
联系电话:0716-8060591
电子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学生工作处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