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要求,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23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奖要求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指标
1人
三、推荐办法
请拟申报的老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将推荐书模板(附件2)填写完整并于9月4日下午5点前发送至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邮箱(602504960@qq.com)。
四、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为《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还需提交一个mp4格式的教学短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鹂
联系电话:0716-8060606
联系地址:东校区本科生院211室
电子邮箱:602504960@qq.com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