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按时完成2021-1学期成绩录入情况
的通报及后期成绩补录安排
各教学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 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5 号有关规定,课程考核结束1-2周内,任课教师应完成成绩评定、录入工作。为确保课程考核成绩准确及时地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校对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设课程的成绩录入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一、成绩录入情况通报
在全校各位教师的大力支持下,截止目前已有6257门次课程完成了成绩录入工作,62门次实践课程由于实习周期长已办理延迟录入申请,但仍有2门次课程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需予以通报,具体信息如下:
课程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课程类别 |
开课院系 |
教师 |
人数 |
学分 |
备注 |
542279 |
01181ZY047 |
录井地质学 |
必修 |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程乐利 |
17 |
4 |
|
542282 |
01181SJ044 |
录井地质学课程设计 |
实践 |
录井技术与工程研究院 |
程乐利 |
17 |
1 |
|
二、补录安排及学院工作要求
1.针对目前部分课程尚未完成成绩录入的情况,请各开课单位督促相关任课教师在1月30日前按时完成成绩补录,且及时了解教师未按时录入成绩的原因,并将相关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请各学院督促实践教学课程任课教师在申请时间段内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成绩录入直接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影响部分学生决定是否补考、重修,请各教学单位督促相关教师,落实责任,做好成绩录入、核查和相关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及整理工作,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教务处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