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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学院(部)申报承办(或联合主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4-09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各学院(部):

为了营造浓厚的教研氛围,营造以赛促教、以研促教的浓厚氛围,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支持各学院(部)围绕教学问题开展教研活动、组织各类教研工作坊。相关资助要求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资助内容

1、围绕课程思政、课程教学、教学评价、信息技术融合教学等主题开展的研讨会。

2、围绕省部级及以上教师教学技能类比赛的磨课活动。

3、资助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

4、举办跨区域或全国性教学研讨会(需另外签报)。

5、其他与教师教学发展相关的活动。

二、资助原则

1、申请资助的活动应有明确的目标导向,有详细的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方案。

2、讲座类、研讨类活动主要资助校外专家费。

3、举办跨区域或全国性教学研讨会的费用因涉及人员费、业务费,可单独协商并签报。

4、相关活动已经申请了其他资助的,不得重复申请。

4、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助的项目,必须遵循学校财务经费使用的规定。

三、申报流程

1.申请人填写《学院(部)教师教学发展活动申请表》(附件),提交学院(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活动举办前15个工作日将申请表纸质版送至本科生院216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周敏,8060259

2.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报本科生院院务会研究确定资助额度。

3.讲座研讨活动如涉及邀请校外专家或全网公开,承办单位应在举办日前至少一周签报本科生院和宣传部。

4.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申报内容,根据院务会决定授权经费并联系项目负责人后续事宜。本项工作联系人:周敏,8060259;联系地址:东校区本科生院216室。  

四、其他

1.接受资助的活动在宣传、总结或报告中应注明长江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联合主办单位。

2.活动结束,承办单位或个人应提交活动的过程资料和总结资料给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无偿使用这些资料。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学院(部)申报承办(或联合主办)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申请表.docx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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