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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1号)文件精神现将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一届教指委组成

教指委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受教育部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新一届教指委包含综合类教指委1个、专业类教指委含分教指委128个、课程类教指委含分教指委12个、专项工作类教指委含分教指委11个。

各教指委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分委员会不超过4),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分委员会不超过30)。各教指委设秘书长1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各教指委含分委员会内设监督小组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指委工作的身心条件。

4.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授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6.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7.鼓励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指委。

三、推荐要求

1.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结构和学科优势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部)推荐同一高等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推荐专家总数3人以上的,45岁及以下专家数应不少于所有推荐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3

2.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信,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在全国具有竞争力。优先推荐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四、推荐流程

1.学院(部)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专家推荐信息表学院遴选推荐教指委专家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2.各学院(部)推荐专家时,应注明是否推荐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须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填写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在推荐担任教指委职务中填写秘书长,秘书长人选不计入推荐限额)。

3.请各学院(部)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核实推荐专家信息,填写本单位推荐的专家信息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并于6318点前将纸质材料(专家信息表须专家签字,汇总表须加盖学院公章)送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东校区工字楼21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565911602@qq.com

4.学校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的人员名单。

附件:

1. 专家推荐信息表

2. 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3. 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本科生院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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