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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实践教学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7-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本科生院工作安排,拟组织专家于20249月中旬对各学院2023-2024学年度实践教学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包括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和所取得的教学效果。为使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实践教学检查内容为2023-2024学年度实验教学、实习(含课程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一)实验教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1. 自查:学院(部)自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课课表、实验课课程教学大纲、学生实验报告(每个实验项目5份实验报告或复印件)、实验教学日志。

2. 集中检查:督导专家以实验课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根据实验课教学任务清单、课表、学生实验报告(复印件)、实验教学日志,检查实验教学任务落实执行情况。

(二)实习(含课程设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实习完成情况。采取自查和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

1. 自查:学院(部)自查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数据是否上传、校友邦平台实习课程(含课程设计)计划、总结是否上传,校友邦平台实习(含课程设计)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作业)、实习成绩评定等方面的材料。

2. 集中检查:由督导专家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指导书检查实习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实习报告(作业)、实习成绩评定等教学材料;督导专家通过学生座谈和调查,了解实习情况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座谈和调查结果填入实习检查专家用表。

(三)毕业论文(设计):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管理情况的检查。由督导专家检查征题选题、任务书下达、开题报告、开题答辩(或文献综述)、毕业答辩安排、学生工作手册、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文本等资料归纳和整理情况。

二、相关要求

1.各学院(部)应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供督导员检查,同时落实好学生座谈会会场,按时组织约30名学生参加座谈会,学生需涵盖本学院(部)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

2.各学院(部)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检查结束时,专家组将对上述各项检查情况向各学院(部)进行反馈。各学院(部)要对照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上报材料

实践教学资料检查拟安排在第4周,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请专家及时将检查专家用表、学生调查表、小组检查总结交本科生院实践教学办公室。

 

 

 

                                                      本科生院

                              202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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