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省教育厅《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精神,以及《长江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及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育部抽检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部)遵照执行。
一、准备工作
1. 9月5日-9月15日,学院教学秘书每天至少2次访问国研评审平台(网址:https://www.gyxh.org.cn/index.html),将专家返回的不合格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生,督促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对照反馈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整改,本科生院不再负责延迟答辩或二次答辩学生的论文送审,由学院负责把控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 学院教学秘书向主管领导汇报:必须在9月15日前督促师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每一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达标后,由学生或指导教师或教学秘书将毕业论文(设计)最终版上传至长江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co2.cnki.net/Login.html?dp=yangtzeu&r=1701337017343);
3. 9月5日-15日,学院教学秘书学习《全国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专家上报操作手册》(见附件),做到对抽检系统的熟练操作;
4. 9月16日0时关闭长江大学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以确保系统中最终版论文不再会被修改,做到数据一致。
二、论文抽检工作
1. 9月16日0时开始,按照《知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上报功能模块导出论文使用说明》(见附件),导出数据材料;
2. 9月16日0时开始,按照抽检系统的要求补充抽检系统内的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信息、上传待抽检的最终版论文等信息(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btT0tl485Nxb=1725504351887#/login),9月23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三、专家上报工作
1. 9月5日-15日,学院(部)做好学院专家信息上报准备工作:确定增补专家和退出专家(增补专家不需备注原因;如果专家退出,需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因为退休或身体不适等原因可退出;达到退休年龄,如愿意继续从事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等工作,可继续在库);
2. 9月16-18日,将专家名单(含原始、新增、退出)报送至邮箱:65394549@qq.com,9月18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实践教学办公室张老师联系:0716-8060850
长江大学实践教学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