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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0-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本科生院通知〔2024〕22号

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检查和发现教学管理、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本学期第10~12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和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1. 日常教学秩序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备课、教师上课、辅导答疑、教学进度计划执行等情况。

2. 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分别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分析和总结。

3. 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收集、整理和统计本学期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听课记录备查。

4.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课程考试资料的问题整改。

(二)专项检查

由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到学院(部)进行检查,学院(部)需按照检查要求提前准备好各专项相应的资料。

1.课程考试资料(含附件3考试改革课程资料)专项检查。具体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课程考试资料检查安排》附件1)。

2.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课程考试资料问题整改情况专项检查。

二、要求

(一)各学院(部)要根据本单位教学实际,制定自查方案,有重点开展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和反馈,及时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问题。

(二)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代表每个专业不少于3名,其中青年教师人数不少于1/3。学生座谈会代表每个年级每个专业至少1名。座谈会组织者需提前告知座谈会代表,收集、整理与日常教学及教学管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分析、反馈和提出整改措施

(三)各学院(部)需向检查专家组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会议记录及总结。

2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和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院长、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的听课记录。

3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课程考试资料(含课程清单)。

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中涉及的需整改的课程考试资料。

(四)请各学院(部)提前协调好教学检查会议室地点及备查资料存放地点。

三、检查时间安排

1011周学院(部)完成自查,第12周本科生院安排督导专家到学院(部)检查,具体安排见附件2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298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一、二学期课程考试资料检查安排

2.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分组安排

3. 2023-202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考试改革课程清单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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