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课程管理,不断提高双语教学课程质量,全面推进教育国际化,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资格
1. 被认定双语教学课程的主讲教师需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较好的汉语授课水平,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能在中英文两种语言上自如表达和转换,有一年以上海外(母语为英语的国家)留学、进修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2. 被认定双语教学课程为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非英语类本科理论课程)。
二、认定要求
1. 双语教学课程由各学院组织认定,报本科生院备案;
2. 原则上一名教师同一学期只开设1门双语教学课程;
3. 被认定为双语教学的课程要使用英文教材或自编英文讲义,英语授课的时间占教学总学时的50%以上;
4. 教师使用外文布置作业、考试命题、学生使用外文答题的比例不少于50%;
5. 建议双语教学课程小班化教学。
三、认定及考核
1. 教师填写《长江大学双语教学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1),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2. 各学院对申报的双语课程进行审核、认定、汇总后填写《长江大学双语教学课程认定汇总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备案;
3. 申报教师按照双语教学课程的相关要求,对双语教学课程认真备课;
4. 课程开课期间,本科生院组织校级督导专家深入课堂查课听课、各学院督导查课听课、问卷评分等方式进行考核;
5. 学期课程结束后,本科生院统计、汇总各课程的考核情况并评定等次;
6. 年终工作量计算:优秀等次按普通工作量的2倍计算,良好等次按普通工作量的1.5倍计算,合格等次按普通工作量的1.1倍计算,不合格等次按普通工作量计算;
7. 双语类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将优先推荐双语教学课程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课程申报;
8. 各学院需加强双语教学课程的管理。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将《认定表》和学院《汇总表》纸质文档(均一式一份)于1月10日前报本科生院教学研究与专业建设办公室(东校区工字楼213室),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1700124@qq.com,邮件主题备注为“XX学院双语课程”。
联系人:马老师 0716-8060577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