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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补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7-04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各开课学院应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考试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组织补考。为了使补考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理论考试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含结业或延长学制的重修学生)及经过批准的缓考学生可参加补考(被任课教师认定旷课的考生缓考申请无效,无补考资格)。

被取消考试资格、旷课、旷考及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补考。

二、补考安排

1. 所有课程补考均在教务管理系统内由各开课学院负责安排。所有课程补考工作要求在97日前完成考试。

2. 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及大面积学科基础课的补考时间安排见附表,各专业课程的考试安排在93-7日进行,应确保考生考试时间无冲突。

3.考试教室根据课程性质和考生人数合理安排。除需要专用教室外,补考考场应集中安排在东13D区,西7教,武教A

4.监考人员根据考生人数合理安排。考生人数在15人~50人之间的考场安排2位教师监考;51-703人监考,补考不得安排超过70人的考场;对不足15人的补考课程原则上不单设考场,可将几门课程安排在同一时间和地点考试。任何情况下单个考场监考人数不得低于2人。

三、命题与制卷

1.所有课程均使用上学期期末已经拟好的试卷中没有使用的另外一套或两套。

2.对试卷的印刷、封装及保管等均按《长江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四、考场管理

1. 各开课学院应将考场记录单(新)、考生座位表(考生名单)、《长江大学本专科生课程考试监考员操作规程》随试卷一并下发。

2. 考场座位编排、考场纪律、监考规则、巡视及舞弊的认定与处理等均与校内课程常规考试相同。

3. 学生必须凭身份证和学生证(已结业学生凭身份证)参加补考。对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具《长江大学学生身份证明》(贴有考生照片且骑缝盖有学院公章)

4. 监考教师应根据考生名单和考生证件,核实考生身份后开始发卷考试,严禁替考发生。

五、要求

严格按照下面的时间节点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完成考务操作:

安排全校通识教育必修课及大面积学科基础课考试时间和地点的时间:82710:0016:00;安排其它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的时间:82810:0082911:00

发布考试时间:82916:00

安排监考教师的时间:8309:0017:00

发布监考任务时间:9110:00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二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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