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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首批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及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2-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促进课程建设与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同步启动首批校级智慧课程结题验收与第二批智慧课程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批智慧课程结题验收

(一)验收范围

2024年首批立项的智慧课程名单见附件1)均需参加结题验收,如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结题验收,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并承诺参加第二批智慧课程结题验收

(二)验收条件

《长江大学校级智慧课程建设标准(试行)》(附件2)开展验收。

二、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申报

(一)建设申报数量

学校第二批计划立项建设智慧课程68 门,各学院(部)需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专业特色,精心遴选、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确保申报课程的建设质量,各学院(部)申报数量不超过 4 门。

(二)建设目标

通过技术创新与教育理念、教育实践的深度融合,体现课程内容重塑、资源建设与教学模式创新,构建虚实结合、“师-生-机”三元交互的智慧教学新范式,打造出高效、开放、个性化的智慧教育生态系统。

(二)建设内容

智慧课程要通过 AI 大模型、大数据及虚拟技术等对教学设计与教学内容、教学场景与教学资源、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学情分析与教学评价等进行改革创新,全面推动以智助学、以智助教、以智助、以智助研等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的落地,支持实现教学全流程的 AI 深度赋能,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建设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智慧化课程体系重构、智慧教学模式创新、智慧教学能力升级、智慧评价与质量监测、智慧教学典型案例建设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原则上要经过 2 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建设基础良好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在职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主讲本课程2轮次以上,能够积极运用AI教学工具提升教学质量。课程团队结构合理,近5年无严重教学事故且无教研项目验收不合格、终止及延期情况。

3.鼓励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已有在线资源基础的课程以及量大面广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开展建设。

4.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明确,不侵犯第三方权益,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

、工作安排

(一)首批立项课程结题验收

各课程须于202664日(周)前在线提交以下材料:《长江大学智慧课程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支撑材料(课程大纲、成果佐证等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s://5cx3gqu2.mh.chaoxing.com/(登录流程:项目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申报-首批校级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结题)

(二)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申报

各课程须于2026年3月16周一前在线提交以下材料:《长江大学智慧课程建设申报》(附件4,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支撑材料(电子版),提交网址:https://5cx3gqu2.mh.chaoxing.com/(登录流程:项目管理-教学建设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申报)

各教学单位须同期将《长江大学校级智慧课程建设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1264915356@qq.com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两批课程分别进行结题验收和立项评审。

、支持保障

1.学校对立项建设的智慧课程给予专项经费支持。

2.优先推荐结题验收的课程参评省级、国家级智慧课程及相关教学项目。

3.组织专题培训与经验交流,提升教师智慧课程建设能力。

联系人:刘强,联系电话:0716-8060577

 

附件:1.长江大学2024年本科AI智慧课程立项名单

2.长江大学智慧课程建设参考标准

3.长江大学智慧课程结题验收报告

4.长江大学智慧课程立项建设申报书

5.长江大学校级智慧课程申报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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