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精神和《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部)、本科生院资格审核,现将2025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资格审核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6年3月9日-3月10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科生院学籍科,联系电话0716-8060580,邮箱bksyxjk@yangtzeu.edu.cn。
具体考核安排请关注拟转入学院(部)网站及其转专业工作QQ群。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3月9日
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