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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和《长江大学本科生评优和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与条件

评选比例

评选表彰人数不超过各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四舍五入后取整。各学院毕业生总人数以本科生院学位管理科提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准。

)评选条件

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下列1-3基本条件;符合第4项专项条件的,可直接纳入评选推荐范围;符合第5项替换性条件的,可在名额空缺时破格推荐: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突出,在校期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同年级前50%,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3.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或奖学金认定以校发文件或学校职能部门认定结果为准。)

4.应届毕业生中参军入伍、符合基层就业政策的,满足本条第1项条件且能正常毕业、取得相应学位的,可直接纳入评选推荐范围。基层就业具体包括:

1)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毕业生;

2)到乡(镇)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

3)参加选调生、公务员考试或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到社区或乡(镇)村等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4)由学生就业工作处认定的其他情况。

5.若学院(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的推荐名额出现空缺,可推荐在校期间品行优良、无违纪违法记录,且在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但学业成绩未达到专业年级前50%的毕业生,以替换性条件参评。每学院(部)替换性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人,学院须提交专项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详细说明适用替换性条件的具体依据和充分理由。

二、评选流程与办法

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自主填写《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见附件1)和事迹材料(见附件2),递交至所在班级班委会。

)班级提名

班主任组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及学生代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商议提出初步候选人名单;班级召开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院系评审

各学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班级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复查、综合评议,严格按照评选比例和条件确定本学院(部)推荐候选人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步在本学院(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展示候选人事迹。公示期满后,将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党委学生工作

(四)学校审批

党委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部)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复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形成拟表彰名单并报送学校审批。

(五)发文表彰

审批通过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由学校发文表彰。

三、表彰与事迹展示

召开表彰大会

在学校和各学院毕业典礼上对获评的优秀本科毕业生予以表彰。

)召开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优秀本科毕业生座谈会,听取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事迹宣传

2026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季、2026级本科生招生及迎新期间,各学院(部)以官网、新媒体、展板等多种形式宣传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先进事迹。毕业生离校前,通过举办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向低年级学生进行全方位宣传,充分发挥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典型示范作用。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评选流程,确保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合理。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毕业生的评选资格,并在学院(部)年度学生工作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

各学院(部)要加强对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毕业生诚信感恩教育、爱校荣校教育、就业报国教育等,引导毕业生遵纪守法、积极进取。若获评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在毕业(以学历证书签发时间为准)前发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资格,收回所授予的荣誉称号,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所有推荐候选人须提前撰写1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供学院(部)公示及事迹展示使用;典型事迹材料详细要求见附件2。

各学院(部)须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选推荐工作,并按要求报送以下材料:

1.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2.替换性条件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及相关说明文字材料;

3.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5);

4.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及事迹展示页面截图。

以上第1-3项提供由学院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纸质版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教育发展办公室(东校区工字楼215-6室)同时将全部4项材料的电子版按上述顺序整理至同一文件夹,压缩后以“××学院(部)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报评审材料”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jyfz@yangtzeu.edu.cn。


附件:1.长江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审表

2.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要求

3.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4.替换性条件参评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5.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名单

6.各学院(部)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推荐指标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4月22


  • 附件【附件1-6.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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