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对李子硕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6-04-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对李子硕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李子硕同学: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对李子硕作出了退学处理决定。因邮寄送达《退学处理决定书》本人未收取现采取公告方式予以送达,公告期自202651日至2026531日(公告期30日),限你于公告期内到本科生院学籍科(长江大学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4室)领取《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书》已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生本人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的权利。

特此公告。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6430



上一条:长江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堂在线学分课”《劳动教育》开课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教育部大中小学课程教材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