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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6-1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各辅导员工作室: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工作室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健全工作室全周期闭环管理体系,严格落实“系统规划、阶段核验、实绩为先、动态调整”工作原则,常态化查摆建设短板、凝练育人成果、优化运行机制,学校决定对前期立项及培育的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开展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学校前期已立项(含培育)且尚在建设周期内的所有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立足工作室建设实效,聚焦核心育人工作,重点核查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建设推进与日常运行核查阶段性建设任务完成进度、团队架构运转效能、常态化研讨机制落实情况,系统梳理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团队实践活动成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工作室核心育人方向,聚焦我校学生工作薄弱环节开展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的实践探索情况;以及在学生工作部门指导下,依托工作室平台面向全体辅导员、在校大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和教育实践活动的覆盖范围与实施成效。

(三)工作成果凝练产出坚持成果为先导向,核查思政工作典型案例、学术研究论文、专项研究课题、网络思政精品作品等实践与理论成果产出情况,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育人工作模式培育与推广成效。

三、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各工作室对照立项建设目标,全面梳理阶段性建设工作,客观总结建设成效、深入查摆现存短板,科学制定后续整改提升计划。请按要求规范撰写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整理成果佐证材料、制作答辩PPT,所有材料电子版于2026年6月29日17:00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jyfz@yangtzeu.edu.cn,邮件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XX工作室+2026年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检查材料”,自查报告纸质版经工作室负责人签字、所属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至工字楼215-1室。

(二)现场答辩。各辅导员工作室按照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集中开展现场答辩。每个工作室汇报时长控制在6分钟以内,重点汇报建设进展、特色成果、现存问题及后续建设规划。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结果反馈。党委学生工作部将向各相关学院(部)及各辅导员工作室反馈检查结果,明确后续建设要求与配套支持政策。

四、结果运用

严格执行动态优化、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检查结果直接与工作室经费拨付、项目评优推荐、后续培育资格挂钩:检查结果为“合格”的,足额拨付工作室后续建设经费;检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暂停拨付建设经费,限期6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核达到“合格”标准的,再行拨付相应建设经费;对无实质性建设进展的、未按要求参与检查并提交材料的、主持人因岗位变动无法继续履行建设职责并申请撤项的或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建设标准的,直接终止其工作室立项(培育)资格。


附件: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报告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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