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满足复合型人才培养以及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根据《长江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202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有兴趣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可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简介
微专业是指围绕某个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的一组核心课程,具有“小学分、高聚焦、精课程、跨学科、灵活性”等鲜明特点。通过灵活、系统的培养,使学生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培养学生跨界学习能力,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
二、招生信息
关于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接收名额、学习安排、教学计划等具体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一)报名条件
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籍在校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体条件以各微专业招生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0日。
四、报名流程
1.申请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修读微专业申请表》(附件2),并在9月11日前报送微专业开设学院(部)审核。
2.微专业开设学院(部)组织选拔,并负责填报《长江大学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附件3),9月14日17:00前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ksyxjk@yangtzeu.edu.cn。
3.2026年9月15日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各微专业录取名单。
4.2026年9月16日-25日网上缴费。
5.2026年9月29日-30日网上选课。
五、收费标准
微专业合格学分见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学费标准:80元/学分,分学期收取。
六、教学要求
微专业采取灵活的教学方式,可插入主修专业课堂,也可单独编班授课。选课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假期或寒暑假上课,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微专业教学活动不得影响学生主修专业的教学活动。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应根据主修专业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完成学习计划。
七、学习证书及相关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经微专业所在学院审核,本科生院审定合格,学校统一颁发微专业证书。
2.审定合格的学生信息,会在“双千计划信息报送管理平台”报送备案,学生在学信网上查询。
3.微专业课程单列成绩单,记入学生学业档案。“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评奖评优和主修专业毕业资格。
4.参加微专业学习的学生一般不得自行中止学习,确因健康或学习能力等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须向微专业开设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设学院(部)批准后可到本科生院办理退修手续。中途退修者,学费按已修课程学分核算办理,已经开课的课程不予退费。
5.参加微专业学习,截至推免报名之日止,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应修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且无不及格记录可加2分。
6.微专业学习年限、具体修读条件等都以各学院微专业招生简章为准,由学院(部)负责解释。
附件:
1.长江大学2026年微专业招生目录及报名修读条件
2.长江大学修读微专业申请表
3.长江大学微专业录取学生汇总表
4.长江大学微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
本科生院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