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长江大学依照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和及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进行了预评工作,评审出李银凤等64名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
现将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有效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直接反映。
电话:0716-8060591(节假日除外)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附件 长江大学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