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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奖助经费(本科生)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提升学院(部)履行学生工作主体责任的能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经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生工作经费(本科生)使用情况自查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20231月1日20231231日期间的学生工作经费(本科生)。

二、自查内容

1.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下的学院学生奖助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2.国家、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学院学生奖助经费。

1)国家、学校奖助学金以及学院单项奖学金是否制定评审方案;

2)勤工助学、临时困补是否按照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3)评定名单是否公示及公示是否到位,学院公示的国家级及学校类奖助金人数是否与学校划定指标一致,学院公示的学生名单是否与实际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一致;

3.评审、发放、使用程序是否合规。

4.是否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要求上交作为班费;

2)用奖助学金直接扣抵学费;

3)相关老师在评审过程中收受手续费(感谢费)等行为;

4)相关老师直接让生活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助学金或“内定”受助名单;

5)将经费用于发放相关老师补贴(如电话、加班、误餐补贴等)。

5.学生对助学金的使用情况:

1)是否有学生被抽查时尚未查询和使用助学金资金,对助学金发放漠不关心。

2)获助学金的学生存在奢侈消费行为。奢侈消费是指消费者通过购买豪华、稀缺、昂贵的消费品而追求舒适、快乐的生活享受,并以远远超出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和平均价格水平的消费形式来表现其消费特征与消费风格。)

三、自查时间及形式

本次自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25日,各学院(部)提交自查报告表及自查报告,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审计处以适当方式予以抽查和核实。

四、工作要求

1.机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表应由分管处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各学院(部)自查报告表及报告应由分管学生工作和财务工作的院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如果存在违规违纪使用的情况,需要提交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包括违规事项、违规金额、违规原因、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间等内容。

五、材料报送

请于2024年4月29日下午5点前完成如下材料的报送。

1.《2023年度学生工作经费(本科生)自查情况报告表》,签字盖章扫描件;

2.《学院自查报告》(存在问题的需另附整改方案),签字盖章扫描件;

3.2023年修订或制定的学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制度或办法(即2023年学院发文),PDF电子版。

以上电子材料按上述顺序依次规范命名,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学院2023年度学生奖助经费自查材料”命名并发至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人: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1

电子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附件:2023年度学生工作经费(本科生)自查情况报告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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