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指标及金额
(一)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奖学金名额
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直接翻倍,即追加名额等于学校初始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名额。
二、评审对象、评审标准、表格填写及工作要求
本批次追加名额的评审对象、评审标准、表格填写及工作要求,依照2024年9月23日学校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内容执行。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按时分别报送以下材料:
1.于11月8日中午12点前,将以下电子材料以“学院名称+追加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发送至学校资助办公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1)《附件1-2 2023-2024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版一份;
(2)《附件2 2023-2024学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Excel版一份;
(3)学院公示图片(网页截屏或照片)一张。
(6)学院《追加名额评审报告》Word版一份,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另行通知,交至或寄至长江大学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3室学生资助办公室。报送要求: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单面打印(即2张纸),签字部分均为手写,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学院《追加名额评审报告》1份,报告内容需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院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评选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工作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电话:0716-8060591。
相关附件见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https://bks.yangtzeu.edu.cn/info/1050/3013.htm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