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 188号)的规定,经学生自愿申请,学院(部)审核,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学校拟给予教体学院2023级綦雨欣3000元长江大学临时困难补助,现在全校范围公示。
公示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或致函的方式及时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馈。
电话:0716-8060591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 12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