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长江大学依照《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在全校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范围内开展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过前期宣传、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答辩、院级公示等过程评审出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122人。现将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有效期为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或致函的方式及时向党委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馈。
电话:0716-8060591(节假日除外)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