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长江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88号)及前期各学院(部)对本科经济困难生的精准摸排,为了让临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温暖过冬及寒假返家无忧,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长江大学助学金和寒衣及路费补助的评定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积极向上的临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获助
1.各学院摸排统计的2025年度获奖助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学生。
2.2025-2026学年主动放弃困难认定的特殊群体学生。
3.近期因家庭遭遇重特大自然灾害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4.近期因本人突发疾病治疗导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5.近期因本人或同住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或变故等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
6.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利,且本学年寒假返家路费有困难的学生。
7.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的临时经济困难学生。
8.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
9.其他各类需重点关注的临时经济困难学生。
(二)以下情况的学生不能获得资助
1.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学校或学院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其他条件
长江大学助学金与寒衣及路费补助不可兼得。
二、资助标准
1.长江大学助学金2000元/人。
2.寒衣补助500元/人,省外路费补助1000元/人。其中省内路费补助与寒衣补助资助项目合并。
各学院(部)的资助指标见《2025年长江大学助学金、寒衣及路费补助指标分配表》(附件1)。学院(部)依照学校所分配寒衣及路费补助资助总额,自行分配寒衣补助及省外路费补助的具体指标。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部)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遵循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原则开展评定工作,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且无异议。务必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审核受助人选信息无误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天。
3.学院(部)将评定材料及时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12月11日下午5点前报送《资助名单备案表》(附件2)电子版,12月18日下午5点前报送附件2和《长江大学助学金学生申请表》(附件3)签字盖章纸质版(武汉校区报送扫描件)。
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 电话:0716-8060591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