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119号)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初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等过程,评审出社会各类奖学金拟批准获奖学生223人。现将拟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或致函的方式及时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馈。
电话:0716-8060591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