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长大校发〔2025〕112号)和《长江大学学生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长大校发〔2025〕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各类本科奖助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24-2025学年奖学金
1.国家级、学校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122人,10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1230人,6000元/人。
(3)长江大学奖学金:依照学校文件精神,各学院自行制定评审办法和设奖标准,各学院公示获奖学生信息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4)王涛英才奖学金:本科1人,10000元/人,研究生1人,20000元/人,共2人。
(5)中国石油奖学金:石油石化相关专业学生,6000元/人,共40人。
(6)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奖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一等5000元/人、12人,二等3000元/人、50人,共62人。
(7)贝肯能源优秀学生奖学金:石油工程学院、地球科学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的学生,10000元/人,共20人。
(8)章怡俊老院长、李桂芳老校友石油奉献奖学金:石油学科地质、测井、开发专业学生,10000元/人,本科、硕士、博士的准毕业生各1人,共3人。
名额分配原则:依据各社会类奖学金约定协议的有关要求,确定各社会类奖学金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3.学院自管类
学院自管类社会奖学金,由学院自行安排评选工作。
(9)李建华奖学金:地球科学学院,一等4000元/人、15人,二等3000元/人、19人,共34人。
(10)武鹏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3000元/人,共6人。
(11)艾利尔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3000元/人,共15人。
(12)胡罗珍奖学金:人文与新媒体学院大一新生,3000元/人,共10人。
(13)叶秀进新生奖学金:法学院大一省内新生,5000元/人,共2人。
(14)佰胜奖学金:医学部二、三年级学生,一等3000元/人、4人,二等2000元/人、5人,三等1000元/人、8人,共17人。
(15)天使之光奖学金:医学部三、四年级护理专业学生,一等3000元/人、2人,二等2000元/人、4人,三等1000元/人、6人,共12人。
(二)2025-2026学年助学金
1.国家级
(1)国家助学金:8929人,一等4800元/人,二等3700元/人,三等2600元/人,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2.社会类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5000元/人,共15人。
(3)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定向资助):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竹溪县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37人。
(4)湖北省红安惠农公益基金会惠农学子助学金(定向资助):10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7人。
(5)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助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3000元/人,共30人。
(6)宁夏燕宝助学金(定向资助):宁夏籍学生,4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267人。
名额分配原则:依据各社会类助学金约定协议或管理办法或来函的有关要求,确定各社会类助学金各学院的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1)。
3.学院自管类
学院自管类社会助学金,由学院自行安排评选工作。
(7)李建华助学金:地球科学学院,2000元/人,共7人。
(8)树梁之路助困金:信息与数学学院,一等2000元/人、10人,二等1000元/人、20人,共30人。
(三)参评对象
1.本次奖助学金除规定限评学院或专业学生外,其余评定对象为全校学生。
2.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3.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规定限评外,年级不限。
4.学院自管奖助学金,限自管学院学生参评。
5.定向资助,指由捐赠者提供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已由学校核定获资助资格,无需获助学生再次申请,且此类助学金不参评。
二、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已另行通知。
2.长江大学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及章怡俊老院长与李桂芳老校友石油奉献奖学金,已另行通知。
3.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奖助学金、贝肯能源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详见《相关文件及评选细则》(附件4)。
4.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学金评选遵循设立者意愿,结合学院实际组织评审。
5.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推荐上报。
6.各类奖学金,原则上至少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必修科目。
7.我校各类奖助学金项目,原则上本年度每个学生只能申请除国家助学金外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中的其中一项。特殊情况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备。
三、评定流程
1.学生申请:学院将2025年本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2.初选公示: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开展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3.评审答辩:需学校组织评审答辩的奖助学金另行通知,其他奖助学金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定。
4.审核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送至相关捐赠人或捐赠机构。
5.资金发放:王涛英才奖学金由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王涛英才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宁夏燕宝助学金由燕宝基金会负责发放;长江大学奖学金和学院自管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由各学院自行发放;学工部管理的各类社会奖助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发放。待各款项到账后,各管理部门或学院须及时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6.组织颁奖:学校或学院根据情况组织各类颁奖教育活动。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需报送以下材料:
1.《(通用)2025年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2.纸质材料于11月28日中午12点前交至或寄至东校区宝石花“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学生资助中心。报送要求详见各奖学金评审表/助学金申请表。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591。
附件:1.2025年各类奖助学金指标分配表
2.各类申请表
3.(通用)2025年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4.相关文件及评选细则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