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为保证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如期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助资金受助资格及发放信息核对登记工作
1.核查2025年秋季学期获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受助资格,因违纪违规、休学及退学等原因需要停发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填报《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取消资助资格的备案报告》(附件1)电子版,并同时报送证明材料扫描件。
2.请各学院对照《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备案表》(附件2)核对学生发放信息(注:学生2025年秋季发放成功的银行账号均已在财务系统更新);学生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银行账号,需至学校计财处办理。
3.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填报《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附件3)。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3月12日中午12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材料。《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取消资助资格的备案报告》(附件1)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资助工作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此材料,学院若没有,则无需报送。
2.纸质材料。《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附件3)用白色封皮装订成册(要求同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荆州校区各学院(部)交至荆州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3室学生资助中心,武汉校区各学院自行留存。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工作联系人:吴老师,电话:0716-8060591。
附件:1. 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取消资助资格的备案报告
2. 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备案表
3. 2026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发放确认表
(附件仅通过工作交流群发布)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