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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202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0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我校202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录入工作已启动,为准确做好回执录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12026级新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须通过迎新系统的“绿色通道”提交回执校验码

2.大二及以上办理贷款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由学院集中登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简称《受理证明》)纸质版或本年度回执短信中的回执校验码信息至《附件 回执录入备案表》中,并将《受理证明》上半联留存学院。

3.录入回执信息最后阶段,学校会提供未录名单,届时请对照信息一一落实,以免学生错过录入时间而导致贷款失败。对于自考、成教类等非统招统考全日制学生或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登记回执信息。

4.登记学生回执信息时,缓缴金额原则上为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或仅学费,最少可填0元(此指已缴清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若学生强烈要求,才可填贷款合同金额。

5.我校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工作于98日启动,各学院915日下午4点前,报送本学院(部)《回执录入备案表》(电子版)至资助工作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注意:所谓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及支付宝,均是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结算机构,仍属于国开行助学贷款。

二、其他金融机构助学贷款

办理了非国家开发银行的金融机构(如农商银行,华安保险、邮储银行等)提供的助学贷款,需反馈纸质贷款回执的学生(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97日起,以学院为单位或学生本人到东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长江大学东校区宝石花“一站式”学生社区303)或西校区学生服务中心、武汉校区学生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未尽事宜,请致电学生资助中心咨询。

工作联系人:黄老师、盖老师,电话:0716-8060591

附件  2026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备案表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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