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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级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通知
时间:2022-03-08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部)、职能处室、后勤集团: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精神和《关于2021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及各学院(部)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资格审核,转入学院(部)综合考核,教务处复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同意胡雨晴等451名学生转专业。请各学院(部)、职能处室、后勤集团协助做好学生报到、选课、课程学分认定、宿舍调整等相关工作。

一、报到手续办理

1. 转专业学生于202238日至2022311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个人纸质档案等材料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部)报到、办理转入手续,各转入学院(部)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附件1,因受疫情影响,跨校区转专业学生报到务必按照学校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执行,武汉校区转入荆州校区、荆州校区转入武汉校区的学生均暂缓报到,等候学院(部)学工部门的通知

2. 转入学院(部)提前做好接收工作。

二、选课

1. 选课时间:20223815:30202231117:00

2. 选课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

3. 咨询方式:各学院(部)教学秘书教务处教务科0716-8060117

选课说明:

1. 需按照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选课;

2. 学期转专业学生退课选课仅此一次,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退课选课,对超过选课时间的将不再安排补选;

3. 选课前,应先对已选课程进行核实,对未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原专业课程应退选;对列入转入专业修读要求的课程,应根据其他课程时间及上课校区安排情况,可继续选修原已选课堂,也可退选原有课堂重新选择其他课堂

3. 选课后,应查看本学期课表来确认选课是否成功及所选课程任课老师、上课地点等信息

4. 对于转入专业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已经开设过但未修读的课程,由学生根据学校今后的开课安排进行补修。

三、教材

转入荆州校区(东、西校区)的学生如有需求可以联系东校区教材科领取教材办公地点:东校区南苑15教材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186968858,西校区学生请提前与刘老师预约时间,原专业教材在没有人为损坏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学院教学办出具退书证明办理退书手续转入武汉校区的学生自行购买教材。

、课程学分认定

1. 课程学分认定的依据为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各学院(部)应组织2021级转入学生认真学习所在专业培养方案,熟悉课程设置、明确学分要求。

2.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相关规定,专业调整后的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如果原专业已修课程与现专业课程相同,可直接认定为现专业相应课程;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近,学分不低于拟认定课程的,可认定为相应的课程;与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有较大差异或不在培养方案内,学分不低于拟认定课程的,可认定为非限定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注意:课程代码是课程的唯一识别标志,错选课程和不在培养方案内的课程将列为计划外课程,所获得的学分不纳入毕业要求学分。

3. 转专业学生在转入学院(部)学籍秘书的指导下填写《长江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替换申请表》(表格见附件2,也可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http://jwc.yangtzeu.edu.cn/info/1082/7726.htm),填好后交给学院(部)审核,由学院(部)收齐后统一报教务处审批。

4. 转专业学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时间为2022312日至2022325日,各学院(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时间为20223252022331日。

5. 咨询方式:各学院(部)学籍秘书及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716-8060580

、宿舍调整

转专业学生宿舍由各学院(部)学工部门与各校区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协同安排,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咨询方式如下:

荆州校区办公地点:原国际交流中心32栋,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212

武汉校区办公地点:校区管委会一楼安全与后勤保障部(校内中国电信营业厅对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7-69111605

、学费

转专业学生的学费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

、其他说明

疫情影响,请接收学院(部)和转出学院(部)学工部门协调解决跨校区转专业学生的流动工作,同时请各学院(部)教学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习帮扶工作


附件1:各转入学院(部)具体报到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附件2:长江大学转专业学生课程替换申请表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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