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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分清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为切实掌握2021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业修读情况,及时提醒学生按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所修学分,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组织开展2021届毕业生学分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清查对象

2021届本科毕业生

二、学分清查时间

33日—311

三、学分清查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安排专人负责,对照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对毕业生逐个进行清查

四、注意事项

1.留级、休复学等学生,按现所在年级的专业培养方案修读学分,若因专业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部分课程未修读者,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2.转专业学生,应按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修读学分,对尚未修读,但转入专业已经开设过的课程,可以通过学分认定、补修等方式完成学分。

3.从2021届毕业生开始,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教务系统自动审核,严格按培养方案内的课程代码识别。如有无法对应课程可通过课程代码替换、学分认定等方式解决问题。

4.各学院(部)可通过教务系统导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毕业学分标准的参考数值,结合毕业生学分统计报表进行核对清查。同时务必通知每一位毕业生认真核对自己的成绩,查漏补缺,如有问题应及时向学生所在学院(部)反映,由各学院(部)汇总后统一到教务处进行核实处理。

5. 各学院(部)根据学分清查情况,通知欠学分的学生密切关注后续教务处发布的重修、补选通知,及时参加本学期课程重修或补修报名工作,按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分修读。并督促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理论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的毕业生及时参加补考,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五、其它说明

1.欠20个学分以上,又没重修或补修机会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延长学制手续,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2.因学籍异动、交流学习等原因,有课程学分未进行转换认定的,请在39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审核认定。

3.请各学院(部)学籍秘书将清查结果填写在《毕业生欠课程学分统计表》(附件1),并于312日前报学籍管理科瞿老师汇总。本学期补考结束后,于325日前再将补考通过名单报学籍科瞿老师(附件2)。

毕业生学分清查工作是本学期的重点工作之一,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请各院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与本科毕业生的沟通指导,以免学生误报或错失选课机会,积极帮助本科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确保2021届毕业生顺利毕业。

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

联系人:范梅

联系电话:0716-8060580

 

附件1:毕业生欠课程学分统计表

附件2:毕业生补考通过名单汇总表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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