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依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成绩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5号)的相关规定,课程成绩须由任课教师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录入。为确保课程考核成绩准确及时地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学校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的成绩录入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成绩录入情况通报
在全校各位教师的大力支持下,截止目前已有5612门次课程按时完成成绩录入,但仍有2门次课程(实践课除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现予以通报,具体信息如下:

二、补录安排及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未完成录入的课程,请开课单位督促相关任课教师于7月20日前完成成绩补录,同时查明教师未按时录入成绩的具体原因,并将相关情况说明和学院初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本科生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成绩录入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生补考、重修等后续学业安排。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教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与核查,并做好课程考核资料的归档整理,严防教学事故发生。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