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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试用期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4-04-1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长大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新入职辅导员实行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者违规的辅导员,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党委学工部将对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对近一年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进行述职汇报。

二、时间和地点

424日下午14:00  宝石花社区102(武汉校区线上参会) 

三、考核要求

1.述职PPT请于2024423日(周)下午4时前发送至教育发展办公室邮箱jyfz@yangtzeu.edu.cn

2.述职时长不超过6分钟,按辅导员姓氏笔画顺序依次进行(线上优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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