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长大发〔2020〕22号)文件规定,新入职辅导员实行1年试用期,考核合格者纳入事业编制进行管理,对考核不合格或者违规的辅导员,依法依规予以解聘。党委学工部将对2023年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进行试用期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对近一年的思想、工作及生活等方面进行述职汇报。
二、时间和地点
4月24日下午14:00 宝石花社区102(武汉校区线上参会)
三、考核要求
1.述职PPT请于2024年4月23日(周二)下午4时前发送至教育发展办公室邮箱jyfz@yangtzeu.edu.cn。
2.述职时长不超过6分钟,按辅导员姓氏笔画顺序依次进行(线上优先)。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