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8号),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结业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现就2021年下半年结业换毕业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发的范围
截止2021年12月8日,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结业生。
二、报送材料
1.《2021年本专科生结业换毕业资格审核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
2.《长江大学学生成绩单》;
3. 小二寸蓝底彩照2张。要求必须与学信网上的学历照片一致。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8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通知到学生本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按时地完成。
2.《2021年本专科生结业换毕业资格审核表》由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核签字后与其他材料一起交给教务处学生信息服务中心。
3.相关证书由教务处统一发给学院(部),学生在所在学院(部)领取。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