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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9-21   作者:   来源:教务科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大校发[2007]60号文件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4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学期的实际情况,对2018-2019学年第学期的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12018-2019学年第学期重修报名工作从2018921日开始,到20189271740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学生的重修报名申请。

22018-2019学年第学期重考报名工作从2018928日开始,到20189301740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学生的重考报名申请。

2. 重修(考)课程

本次重修(考)报名,只限2018-2019学年第学期开设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和公共选修课。

3.报名方法

学生自己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选课,访问地址为:http://jwc3.yangtze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老系统一致(部分学生之前已经登录新系统并且修改了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院秘书进行修改)。

进入系统后,请选择“我的”--“选课”,根据批次的介绍,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批次进行重修选课:

1已经修读过且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重新修读,请选择“重修”批次进行选课。

2重考报名,请选择“重考”批次进行选课(包括高年级补选低年级课程和学籍异动的学生选择跨年级的课程)。

4.几点说明

1)上学期报名课程重考而没有参加课程正常考试的学生无再申请课程重考的资格。

2)学生申请重考的课程每学期不能超过12学分对有些同学由于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确实有重考多门课程的需求和强烈意愿,可以向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出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以报名重考超过12学分

3学生重修报名请按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课。

4学籍异动学生第4周统一退课,国庆节后安排补选课。

5)重修(考)教学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6本学期所有重修(考)学生都不缴纳学分学费。2017重修(考)学生从下学期开始按学分学费缴纳,重修按课程的学分标准缴纳学费,重考按1/4学分学费标准缴纳。

 

                                                    教务处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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