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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4-03   作者:   来源:教务处    点击:

   

根据《长江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学期的实际情况,对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报名工作从201844日开始,到2018415日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学生的重修(考)报名申请。

2. 重修(考)课程

本次重修(考)报名,只限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程和公共选修课。

3.报名方法

学生自己登录新教务系统进行选课,访问地址为:http://221.233.24.23,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老系统一致(部分学生之前已经登录新系统并且修改了密码,请使用新密码登录。如忘记密码,请联系学院秘书进行修改)。

进入系统后,请选择“我的”--“选课”,根据批次的介绍,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批次进行重修选课:

1. 已经修读过且有成绩的学生进行重新修读(包括不及格需要重修的和重考的),请选择“重修”批次进行选课。

2. 学籍异动的学生,如还未修过的课程,请根据本专业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在“补修”中进行选课。

4.几点说明

1)上学期报名课程重考而没有参加课程正常考试的学生无再申请课程重考的资格。

2)学生申请重考的课程每学期不能超过3门(对有些同学由于自身发展规划需要,确实有重考多门课程的需求和强烈意愿,可以向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提出申请,学院和教务处同意后可以报名重考超过三门)

3学生重修报名请按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选课。

4)重修(考)教学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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