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保证2025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时完成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及电子注册等一系列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
毕业年级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成绩(含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成绩)务必于6月4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并提交。
二、审核依据
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含辅修学位)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 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长江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长大校发〔2020〕50号)、《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4号)的规定执行。
三、审核流程
(一)各学院(部)按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学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部)提出复核,学院(部)及时复核并将结果告知学生;
(二)本科生院依据学院(部)审核结果设置毕(结)业结论后,进行学位资格审核,设置学位授予结论,并将名单发送至各学院(部)复核;
(三)各学院(部)复核毕业和学位授予结论,并将最终复核结果反馈至本科生院;
(四)本科生院汇总学院(部)上报的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审核结论,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四、工作职责
(一)教学学院(部)
1.成立学院(部)本科毕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召开毕业资格审核小组会议和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议,对毕业生(含辅修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进行审议,形成会议纪要,报送本科生院备案。
2.负责按照毕业审核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审核本学院(部)毕业生学业完成情况;对毕业生的思想品德进行鉴定并形成报告报送本科生院。
3.负责对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资格进行逐一审核落实,组织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业或延长学制手续。
4.负责在毕业生离校前,给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通过且离校手续办理齐全的学生发放相应的证书,做好证书领取记录并将其存档。
(二)本科生院
1.学籍科
(1)负责组织落实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
(2)负责处理毕业生课程代码替换、学分认定等方面事宜;
(3)负责对学院(部)审核结论进行核查并汇总;
(4)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存档。
2.学位管理科
(1)负责核查毕业生学籍信息;
(2)负责制作证书并发放给学院(部);
(3)负责及时、准确地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4)负责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存档。
五、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及负责部门

六、有关说明
(一)退伍复学学生原则上按现年级培养方案审核,如因培养计划变动太大,由学生所在学院(部)提出按原年级培养方案审核的申请报告,报本科生院审批。
(二)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未取得规定学分,且未取得的学分累计≤20,本人又未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手续者,作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三)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未达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
(四)各学院(部)报送毕业资格审核材料时务必做到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否则会造成毕业生发证情况与电子注册不相符,如有变化,请单独报送,并做到准确、及时。因两者不一致导致的注册错误由各学院(部)负责核实并解释。
(五)各学院(部)负责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学籍老师、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均应在报送表格上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
(六)各学院(部)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结果需经学院(部)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部)公章。学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签署时间为准,在学院(部)毕业资格上报后,在证书签署时间(含)之前,如毕业生发生违规违纪情况,各学院(部)必须及时书面报送相关情况说明及暂缓其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工作的申请报告。
(七)辅修专业/学位学生的成绩单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待学生修业完毕,一份交主修学院(部)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中,一份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应及早布署,妥善安排,确保资格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和按时完成;
2.精细实施。各学院(部)应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确保毕业生资格审核按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
3.强化责任。各学院(部)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在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中渎职、发生违规以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1:《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报告》(模板)
附件2:《长江大学本科生结业申请表》
附件3:《延长学习年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长江大学本科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
附件5:《长江大学本科生留级申请表(延长学习年限学生专用)》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