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全体在校生核对学籍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5-11-14   作者:   来源:学位管理科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电子注册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7]136号)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1]4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5年全体在校生核对学籍信息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对对象

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经省级招生委员会批准录取、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取得我校学籍的普通本科、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的全体在校学生。

二、核对内容

全体在校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http://10.10.11.134:7001/eams/login.action)上核对本人的学籍信息。

三、核对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28日

四、工作安排

1. 11月14日,各学院(部)将《2025年在校生学信网上学籍信息核对反馈表》(附件1,此表发给各学院(部)学籍老师QQ邮箱)打印发放至各班级。

2.11月14日-11月28日,各学院(部)组织学生在学信网上核对其学籍信息,并让本院(部)所有在校生在附件1上按要求填写核对结果和签字确认(“信息是否有误”栏必须勾选),学院将信息有误的学生信息统计在《2025年在校生学信网上基本信息核对反馈总表》(附件2)中;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核对学籍信息,并在“我的→学籍信息→资料申请修改”栏修改自己的联系信息(此信息有问题不用反馈,直接在系统中申请修改),教务管理系统中其他学籍信息有问题的学生需要填写《2025年在校生教务系统基本信息核对问题反馈表》(附件3)。

3.11月28日前,各学院(部)学籍老师将附件2和附件3的电子版送至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附件1、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本科生院学位管理科(宝石花社区304室),本学院(部)教务管理系统没有问题的,不需要报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学籍信息是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的信息依据,因学生本人不认真核对引起的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不正确而产生的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2.发现学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错误需要更正或学生信息发生变更的,按《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基本信息修改暂行办法》(长大校发[2017]137号)规定的程序申请变更。

3.学信网注册及核对遇到问题,可以参考附件4-6。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分管领导为本单位在校学生学籍核对工作的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学籍信息核对的实施,相关工作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工作,做到按时、详实、准确。

2.各学院(部)对本单位的学籍进行认真清理,若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学位管理科联系(0716-8060839)。


附件:1.2025年在校生学信网上学籍信息核对反馈表

          2.2025年在校生学信网基本信息核对反馈总表

          3.2025年在校生教务系统基本信息核对问题反馈表

          4.学信网学籍信息核对查询流程图示

          5.学信网学籍信息自助核对辅导视频

          6.学信网账号注册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14日

上一条:长江大学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学堂在线学分课”《劳动教育》开课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