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系统梳理并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在研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验收范围
(一)中期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省级、校级教研项目,均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结题验收范围
1. 2020-2022年立项且尚未完成结题验收的各级教研项目,须参加本次集中验收,逾期将不再受理。
2. 因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须按规定提交《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见附件1);其中,此前未完成中期检查的项目,本次须同步参加中期检查,否则不予受理延期申请。
二、材料准备要求
(一)结题验收项目材料
1.结题报告及支撑附件:撰写《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附件3),报告撰写应做到内容详实、成果明确、特色鲜明、创新突出,文字简练规范。支撑附件包括论文、教案、课件、成果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
2.汇报PPT:需准备5分钟时长的汇报PPT,核心内容包括项目研究核心内容、主要成果、创新价值及实践应用效果,要求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图文并茂。
(二)中期检查项目材料
1.中期检查报告:撰写《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报告需包含封面(见附件4)、目录、正文三部分,正文须明确阐述研究工作进展、阶段性成果及应用情况、经费使用明细、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确保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实施现状。
2.进度证明材料:提交能佐证项目进展的相关材料(如阶段性论文、调研报告、教学改革试用材料等),所有材料须清晰标注完成时间。
三、材料提交与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
1.结题验收项目:提交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五份、附件支撑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含结题报告、附件),按“项目编号+学院+负责人姓名+结题材料”命名。
2.中期检查项目:提交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及附件支撑材料,按“项目编号+学院+负责人姓名+中期材料”命名。
3.延期结题项目:《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二)时间节点
1.各学院须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报送。于2025年1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本科生院教研科(东校区工字楼21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yuanchanlv@yangtzeu.edu.cn。
2.未按规定时限报送材料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
3.汇报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与后续管理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结合汇报答辩情况形成检查验收意见。对研究推进不力、进展滞后或成果成效不显著的项目,将视情节采取限期整改、终止项目等处理措施;项目负责人自处理决定下达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婵璐
联系电话:0716-8060515
办公地点:东校区工字楼213室
附件:
1.《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3.《长江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4.《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封面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