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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作者:   来源:学籍科    点击:

各学院(部) :

为实现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和交叉融合,学校实施本硕博贯通培养模式。根据《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4]3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届毕业生“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教授代表任成员的“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计划在本单位的实施,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体系改革、选拔、学生培养和考核等。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

本硕连读、直接攻博计划选拔对象为2020级(五年制)和2021级(四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硕博连读计划选拔方案由研究生院另行发布。

﹙二﹚选拔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学生(不含定向、委培、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且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正,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3.身心健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4.本硕连读以攻读硕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硕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直接攻博以攻读博士学位为目标,本科专业需满足和符合博士专业人才的培养需求,要有一定的连贯性或互补性;

 5.本科培养阶段前两学年(五年制专业前三学年)所修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且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学位课无不及格记录;

 6.外语水平要求:申请本硕连读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四级成绩合格;申请直接攻博的学生,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六级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的学生,专业四级成绩合格。

三、选拔名额及要求

招生单位定具体遴选方案、选拔名额(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主要参考各招生单位往年推免指标、学科专业情况、在校生规模等因素;其中,在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农学院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开展直接攻博计划遴选,选拔名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对应招生单位博士招生人数的20%)和招生导师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要求学生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学业导师。导师必须符合《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和《长江大学直博生招收及管理办法》(研院发〔2024〕3号)。各招生单位可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工作通知(202458日)

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发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选拔工作通知

(二)发布选拔方案(20245月13

各招生单位制定选拔方案(含名额和考核方式),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在本招生单位网站公布。

(三)学生申请(2024514日-516日)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附件1)交各招生单位,同时提交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2024年5月20日前)

各招生单位“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对申请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于5月20日上午9:00前将《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本科生院学籍科复核,学籍科复核后将复核情况反馈给各招生单位。

(五)招生单位考核并公示(2024521日-25

1.各招生单位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学术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按各招生单位方案执行(如有笔试、面试等环节,须做到全程记录,面试要求全程录像

2.考核结果招生单位“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小审核通过后,在各招生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 3 天)。

3.各招生单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纸质版(各招生单位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院审批存档。

(六)结果审定(527

研究生院将汇总后的选拔名单报学校“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无异议,则确定其为“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入选学生。  

五、相关说明

1.入选学生加入导师所在科研团队,在获得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且被我校录取后,学校对其进行本硕连读或直接攻博培养,学生可在本科培养阶段最后一学年,按照个人培养计划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及学分全部带入研究生阶段;提前进入研究课题,结合课题方向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入选学生行政班级原则上不变,根据其学籍身份参与对应阶段的奖、助学金的评定,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因违规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未在正常学制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相关环节的,则取消其“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

4.入选学生若未获得推免资格或在本科阶段退出本硕博贯通培养,返回原本科专业学习,必须按照原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

5.入选学生原则上须在取得研究生学籍后的前三个学期内进行中期考核。如中期考核优秀且满足提前毕业的学术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如中期考核不合格,不能申请提前毕业

6.直接攻博学生原则上在博士生阶段不允许转为硕士生培养。确因身体等客观原因,在本学位点硕士基本学制过后无法继续完成学业的,由个人申请、导师同意、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研究生院按程序审批备案后,方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具体参照《长江大学直博生招收及管理办法》(研院发〔2024〕3 号)执行。

7.入选本硕连读、直接攻博计划的学生须参加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遴选,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中入选“创新人才计划”学生奖励标准加分。

8.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

本科生院学籍科 范老师0716-8060580,bksyxjk@yangtzeu.edu.cn

研究生院培养办 彭老师0716-8060485,cjdxpyb@163.com。

 

附件1: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申请表

附件2: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汇总表

附件3:长江大学“本硕博贯通培养拔尖创新人才计划”汇总表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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