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学生资助
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和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好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将有关工作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奖学金发放标准

1.对象: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优秀,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必修课程。

2.发放标准:学院可参照学校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不高于4000元/人)最多设2个等级;一次性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二、评定时间

117日-11月22

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评定工作要求

1.成立院级奖助学金工作小组

2.制定或修订学院奖助学金办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3.向学院师生公开公布、广泛宣传学院奖助学金办法

4.按照《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指标参考》(附件1)中建议的长江大学奖学金金额,足额评审、发放

5.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取、挪用或向学生收取奖学金。奖学金的评定不得以学生是否自愿捐赠为前提,任何时候不得强迫任何学生进行任何名义的捐赠。

4.在长江大学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如发现学生、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奖学金,学校将如数追回,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学生、相关工作人员纪律处分;学生获奖后,因违纪违规受到处分的,停发其奖学金。

(二)评定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初步评议

2.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学生资助中心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资金发放:学生资助中心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11月30日前完成长江大学奖学金发放工作。

4.学校表彰:学生资助中心报校办制作表彰文件发放荣誉证书

、纪律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加强领导,成立班级、年级、学院评定工作小组,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相关程序开展评定工作。

2.强化监管,确保公开。各学院在奖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应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管。在评定过程中,要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及时接受老师及学生咨询、投诉,确保评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

材料报送

1.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纸质版:《长江大学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附件2)(一式一份,一页纸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签名部分必须手写);

2)电子版:《2023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

3)电子版:《xx学院本科生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办法》、《xx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等类似内容的院发文件或官网通知,仅报送2023年新修订版

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23日下午5点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校资助办公邮箱,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下午5点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2.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1

学校资助办公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宝石花“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

 

附件: 1. 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指标参考

2.长江大学2022-2023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

3.2023年度长江大学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

4.长江大学奖学金评选细则(参考)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评选和2022级获助学生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