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23年学校下拨专项经费用于资助学生。经学生工作部研究决定,专项经费用于开展2023年长江大学助学金评选。有关事宜如下:
一、资助等级
设立二个等级,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
二、资助对象
1.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校生中积极向上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经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认定困难级别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
3.原则上为2023-2024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含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4.原则上2023-2024学年长江大学助学金与12月集中临时困补不可兼得。
5.以下学生不能参评:
(1)非我校学籍的借读插班生、成人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进修培训类学校及自考类学校学生。
(2)本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3)本学年学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工作要求
1.学院(部)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遵循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的原则开展宣传评选工作,需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务必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学校审核受助人选信息无误后,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天。
3.学院(部)将评选材料及时报送至学校学生资助中心。12月14日前报送评选结果(附件1 电子版),12月21日报送学生申请表(附件2 纸质版)。
联系人:黄老师、吴老师 电话:0716-8060591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长江大学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2. 2023-2024学年长江大学助学金申请表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