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了激励我校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生工作处和长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各类本科奖助学金(含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别、标准及参评对象
(一)2022-2023学年奖学金
1.国家级、学校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64人,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1180人,5000元/人;
(3)长江大学奖学金:依照学校文件精神,各学院自行制定评审办法和设奖标准,各学院公示获奖学生信息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4)王涛英才奖学金:本科1人,10000元/人,研究生1人,20000元/人,共2人;
(5)中国石油奖学金:石油相关专业学生,6000元/人,共40人;
(6)德贵奖学金:全校大二及以上学生,4000元/人,共60人;
(7)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奖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一等5000元/人、12人,二等3000元/人、50人,共62人;
3.学院自管类
(8)李建华奖学金:地球科学学院,一等4000元/人、15人,二等3000元/人、20人,共35人;
(9)汉科星光奖学金:石油工程学院,3000元/人、15人;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及医学部,1800元/人、30人,1000元/人、22人;共67人;
(10)资环之星奖学金:资源与环境学院,2000元/人,共10人;
(11)晟智奖学金: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一等5000元/人、1人,二等3000元/人、3人,三等1500元/人、4人,共8人;
(12)武鹏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4000元/人,共5人;
(13)艾利尔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一等4000元/人、5人,二等3000元/人、10人,共15人;
(14)美琪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3000元/人,共10人;
(15)雅斯特奖学金:经济与管理学院,3000元/人、2人,2000元/人、7人,共9人;
(16)叶秀进新生奖学金:法学院大一省内新生,5000元/人,共2人;
(17)佰胜奖学金:医学部二、三年级学生,一等3000元/人、4人,二等2000元/人、5人,三等1000元/人、8人,共17人;
(18)天使之光奖学金:医学部三、四年级护理专业学生,一等3000元/人、2人,二等2000元/人、4人,三等1000元/人、6人,共12人。
(二)2023-2024学年助学金
1.国家级
(1)国家助学金:8834人,一等44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200元/人,分秋季和春季两个学期发放。
2.社会类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5000元/人,共15人;
(3)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新长城自强助学金(定向资助):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竹溪县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91人;
(4)湖北省红安惠农公益基金会惠农学子助学金(定向资助):艺术类专业,10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1人;
(5)广州校友会农科学生助学金:大农科专业学生,3000元/人,共30人;
(6)2022级顾正新生助学金:2022年所评湖北籍学生,5000元/人,共30人;
(7)2023级顾正新生助学金:湖北籍新生,5000元/人,共30人;
(8)宁夏燕宝助学金(定向资助):宁夏籍学生,4000元/人*年,连续资助4年,共206人。
3.学院自管类
(9)李建华助学金:地球科学学院,2000元/人,共15人;
(10)树梁之路助困金:信息与数学学院,2000元/人,共12人;
(11)翼捷助学金:计算机科学学院,5000元/人,共1人;
(12)佰胜助学金:医学部,2000元/人,共10人。
(三)参评对象
1.本次奖助学金除规定限评学院学生外,其余评选对象为全校学生。
2.奖学金参评均为大二及以上年级普通全日制在籍在校(含校外实习)的优秀本科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奖学金申请资格。
3.助学金参评对象原则上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规定限评外,年级不限。
4.王涛英才奖学金参评对象以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和石油工程学院,4个学院石油主干专业为主。
5.中国石油奖学金参评对象以资源与环境学院、地球物理与石油资源学院、地球科学学院、石油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和电子信息学院等石油石化相关专业为主,允许研究生参评,名额由学院自行分配。
6.广州校友会奖助学金参评对象以农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园艺园林学院、动物科学学院和经济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专业,大农科专业为主。
7.顾正新生助学金限全日制湖北学籍(高考时学籍在湖北)普通本科新生。
8.学院自管奖助学金,限自管学院学生参评。
9.定向资助,指由捐赠者提供获资助学生名单并已由学校核定获资助资格,无需获助学生再次申请,且此类助学金不参评。
二、评选办法及评选条件说明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已另行通知。
2.长江大学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王涛英才奖学金、中海油助学金、顾正新生助学金,均已另行通知。
3.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学金评选遵循设立者意愿,结合学院实际组织评审。
4.社会、企业及个人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遵循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推荐上报。
5.以上各类奖助学金项目,原则上本年度每个学生只能申请除国家助学金外的各类奖助学金项目中的其中一项。特殊情况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书面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报备。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2023年各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
2.初选公示:参照国家奖学金评选流程开展初评,学院将初评结果在学院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个工作日,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汇总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评审答辩:需学校组织评审答辩的奖助学金另行通知,其他奖助学金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评定。
4.审核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分别报送至相关机构。
5.资金发放:王涛英才奖学金由中国石油教育学会王涛英才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发放;宁夏燕宝助学金由燕宝基金会负责发放;长江大学奖学金和学院自管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由各学院自行发放;学工部管理的各类奖助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发放。待各款项到账后,各管理部门或学院须及时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6.组织颁奖:学院根据情况组织各类颁奖教育活动。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需报送以下材料:
1.《2023年社会各类奖助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Excel电子版,于11月23日下午5点前发至学校资助办公邮箱。
2.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下午5点前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1)德贵奖学金、顾正新生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均需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获资助感谢信,感谢信必须为手写,学生资助中心将向设奖助单位集中反馈获奖助学生感谢信。
(2)各项奖助学金项目,需学生本人亲自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一张A4纸正反打印,不得改变原表样式),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部分必须手写。获学工部管理的社会、企业及个人奖助学金的学生需交申请表一式二份、成绩单一份和最高层次荣誉证书复印件一份(新生无需提交成绩单和荣誉证明材料)。
五、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1
办公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办公地址:东校区宝石花“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