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年度中海油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学年中海油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资助名额为15人。
二、评选标准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不限专业、年级。
2.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生源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的本科生予以优先。
4.生源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的本科生予以优先认定。
5.申请者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校级、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的其它≥3000元的资助(含奖学金)。
三、评选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助学金评选、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候选人需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2,其中“申请理由”400字左右),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交感谢信一封(手写,1000字左右)。同时报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1)及成绩单一份(大二及以上年级本科生交,2024级本科生不交)。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本项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步评定。各学院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
2.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长江大学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答辩: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初审申报材料无异议后,召集评委,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审核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5.资金发放:资助款到学校账后,学生资助中心将及时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2)excel电子版;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和成绩单一份;
(3)感谢信一封(手写,1000字左右)。
以上材料武汉校区均先报送扫描件,待确定拟资助名单后补交纸质版。
请各学院务必于11月13日(周三)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纸质材料交至东校区宝石花“一站式”学生社区303室学生资助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16-8060591。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