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长江大学依照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及《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等相关规定,对我校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第二批次预评工作,评审出董佳莹等64名第二批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审获奖学生,现将第二批次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公示有效期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师生予以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或致函的方式及时向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反馈。
电话:0716-8060591(节假日除外)
邮箱:xszzzx@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