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由于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学生暂不能返校,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文件的规定,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学生学业修读造成的影响,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实施,现对我校2019级本科学生转专业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考核准备(7月6-7日 )
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期间,学生、各学院(部)应做好转专业考核准备。
1.各学院(部)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部)公布为准。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拟转入学院(部)工作方案中提供的咨询方式,提前联系并确认考核方式及安排;
3.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拟转入学院(部)工作方案中的相关安排做好准备(如测试手机设备、熟悉线上平台、保持网络畅通等),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务必于考核开始之前咨询拟转入学院(部)。
4.各学院(部)应提前做好在线考核的测试并做好应急预案。
二、接收学院考核(7月8日—7月12日)
1.各接收学院(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要求转专业考核过程要做好重要问题记录,面试做到全程录像。
2.面试考核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对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
3.各学院(部)于7月13日前将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汇总。
三、结果审定及公示(7月13日—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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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复核、汇总,并在教务处网页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报到学习。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正式开学后到转入学院(部)报到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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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说明
1.由于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考核可采取视频会议等多种线上考核形式进行,各学院(部)与申请转入学生提前建立联系,确保将相关安排通知到每一位申请转入的学生;具体考核方式由学院(部)制定,并保存好考核各环节相关材料。
2.各学院(部)可根据本次转专业报名和考核情况,结合学院的教学资源等,适当调整接收人数,但必须在学院(部)转专业工作方案或考核结果公示中予以公布。
六、工作纪律
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转专业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违规操作,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