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服务
学籍服务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19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部):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2019]260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运行工作的实际情况,确保转专业工作顺利实施,现对我校2019级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调整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在各学院教学资源配置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满足学生转专业需求;同一学院内转专业一般不受指标限制。今年受疫情影响,原定于一年级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学初和二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开学初进行的平级转专业工作,合并为一次进行。

  (二)实行以“学校统筹、学院为主、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方式。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明确总体要求;各学院(部)制定转专业实施方案,组织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学生根据实施方案自愿申请。学生在读期间只允许平级转一次专业。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转专业申请对象、基本条件等均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规定执行。转专业实施方案、接收转专业学生数量、时间安排及考核结果等及时向学生公布,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各学院(部)面试过程要做好重要问题记录,做到全程录像。

   二、转专业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转专业申请对象:我校2019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

办理缓考的同学,可先报名参加面试,缓考科目经补考后,对有成绩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允许转专业

   1. 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的专业;

   2. 专升本学生、定向委培生学生;

   3. 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4. 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者;

   5. 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就读者;

   6. 体育类转非体育类、艺术类转非艺术类、中职类转非中职类、文科类转理科类、中外合作办学类转普通类;

   7. 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三、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见附件1)。

   四、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通知:6月22日)

教务处在网页上公布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及整体工作安排。各学院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电话、QQ群、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为学生提供咨询服务见附件2)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6月22—6月28日)

   1. 各学院(部)通知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安排。

   2. 拟申请转专业且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填写《长江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电子版(后简称“申请表”,附件3,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的专业志愿。

   3. 学生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电子版)发送给所在学院(部)指定工作人员,由学院(部)统一收集本学院(部)学生申请。

注意:学生申请应由本人提交,不得通过同学或其他人员转交,确有困难的学生应于报名截止日前联系所在学院(部)解决。

  (三)学生资格审核6月29—6月30日)

   1. 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

   2. 申请表(纸质版)由所在学院(部)审核同意后统一打印,按照申请转入学院(部)及专业分类整理,并与汇总表顺序一致,连同2019级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于71日前提交教务处汇总表电子版发到QQ:602504960

   3. 教务处进行资格复审,在教务处网站公布转专业面试名单。

   4. 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申请表发放至各接收学院(部)学籍秘书。

  (四)接收学院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各学院(部)制定本院转专业实施方案,报教务处学籍科备案后在本院网站公布并将相关链接发给学籍科周老师。具体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以各学院(部)公布方案为准。

   2. 各接收学院(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完成转专业考核工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通过后,对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在学院(部)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

   3. 各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后的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汇总表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版,要求学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汇总表电子版发到QQ:602504960

  (五)结果审定及公示。

窗体顶端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复核、汇总,并在教务处网页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期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六)报到学习。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下学期正式开学后到转入学院(部)报到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五、几点说明

 1. 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负责,请学生慎重考虑。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要认真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附件6),不得选择自身健康条件受限的专业。

 3. 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如已取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放弃转专业,不再补充后续人选。

 4.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转专业学生必需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毕业时按转入专业审核毕业资格(注:转专业学生若同类课程学分差异在1个学分(含1个学分)以内的,可以申请不重修;超过一个学分者必须重修,不能转换的必修课可以替换相近专业的公选课)。

 5.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原专业的课程考试(考核),无故旷考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新专业学习和管理。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各学院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团结协作,克服困难,利用各种渠道及时准确地将学校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到2019级每一个学生,确保无遗漏!确保顺利完成2019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请下载附件1-附件8。

 

 

 

                                                                                                                                                  教                                                         2020年6月22

 

上一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报名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