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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朱润发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4-03-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对朱润发作退学处理决定的公告

朱润发同学:

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对朱润发作出了退学处理决定因穷尽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退学处理决定书》,现以网上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公告期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告期30日),限你于公告期内到本科生院学籍科(长江大学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4室)领取《退学处理决定书》,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书》已送达。

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自《退学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生本人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放弃申诉的权利。

特此公告。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3月1日


上一条: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转专业学生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3级普通本科生春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