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的重修(考)报名工作于2024年3月25日正式开始,为确保重修(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主要针对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学生(含辅修专业(学位)学生);
2.所修读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或对课程考核成绩不满意的在规定年限内结业生;
3.因转专业、复学、留级等异动后,人才培养方案变更,导致计划内课程未修,须报名补修学生。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25日8:00—4月1日17:00。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重修机会。
三、重修(考)课程范围
本次重修(考)报名,只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已开设的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
四、报名方式
1.在校学生重修课程线上报名:
教务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jwc3.yangtzeu.edu.cn/。
2.结业、补修等其他情况到本学院(部)教学办公室办理。
五、学费缴纳及方式
重修按课程的学分学费标准(80元/学分)缴纳学分学费,重考按1/4学分学费标准缴纳。报名重修(考)的学生,于重修(考)报名结束一个月后,关注“长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网上缴费”登陆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学分学费。
六、相关说明
1.报名时请注意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课程学分,必须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保持一致,不要错选,以免影响毕业(学位)审核。
2.学生应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重修(考)教学及考试安排。
3.学生如误选或错选,请在重修(考)报名截止时间前退选,不再单独开放时间退选;本次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4.学生报名重修后,应按时参加课程修读与课程考试,否则将影响个人成绩;未报名重修而参加课程学习的学生,其课程修读行为无效且没有考试资格;未履行报名手续参加考试的学生,成绩无效,不予记载。
5.辅修专业(学位)学生报名重修,必须用辅修学号登入。
6.请各学院(部)学籍秘书将重修报名情况填写在《2023-2学期课程重修(考)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中,并于4月3日前报学籍管理科汇总。《2023-2学期学生重修(考)报名信息统计表》(附件2)由学院(部)留存。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
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务必采取多种形式通知到所有学生,确保每名学生都知晓自己课程的修读情况,督促相关学生(尤其是毕业班学生、拟申请结业换发毕业证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考)报名,避免漏报现象的发生。
2.加强指导
各学院(部)要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特别是对学籍异动学生,要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帮助学生制定补修计划。若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补修课程停开,开课单位需提出课程调整方案,报本科生院审批后,指导学生修读。
3.精准修读
窗体顶端
学生应认真对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学分清查结果和自身修读情况,准确清查所修课程和成绩,仔细核对需重修课程和本学期课程开课情况,以免误报、漏报导致错失重修机会。
未尽事宜,请与相关科室联系。
政策咨询:8060580(学籍管理科)
选课咨询:8060117(教务科)
长江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