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确保我校末考试正常有序进行,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结合我校当前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特对期末考试的考试改革申请审批做如下规定:
1、请各学院(部)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实际情况认真审核教师提出的考试改革申请,充分发挥考试对学生学习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杜绝出现由于考试改革而降低学习要求及考核标准的现象。
2、本科生院期末考试改革申请的受理截至时间为每学期第二周星期五(武汉校区改革申请表务必在第二周周五上午下班前送交教学事务部),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各学院(部)向本科生院集中报送本单位的考试改革申请,本科生院不单独受理教师个人申请,考试改革申请需明确考试改革的目的、考试改革的具体方案(含方案、内容、成绩评定、实施时间等内容)。
4、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课程考试改革以学生专业为单位进行,同一课程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只能采用同一考核方式。
考试改革事关教学要求和考试秩序,请各学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