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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证明书办理

 

补办须知:因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遗失或者毁损可申请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毕业(学位)证明书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提交材料:

1、《长江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1);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此材料,则须提供个人档案相关材料(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等学籍档案材料),所有带照片和身份证号的材料必须复印,同时将档案材料上的照片原件拍摄成电子版作为证明材料;

4、录取花名册、在校成绩单、学籍卡及证书发放册复印件(复印地点:图书馆南四楼档案馆服务利用室405办公室,联系电话:0716-8060960,邮箱dag@yangtzeu.edu.cn);

5、免冠小二寸蓝底登记近照( 1/证);

6、申请办理证书的登记照、身份证扫描件以及其它材料的电子版文档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xsxxzx@yangtzeu.edu.cn。(照片像素:480*640;大小:20-40KB扩展名应为JPG;命名:毕业年份+申请人姓名,如“2006张三”);

7、如委托他人办理还另须提供申请人署名的委托函件(需要有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签名及联系方式,签名处分别加按委托人、被委托人手印),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准备齐全,请前往本科生院学位管理科(长江大学东校区宝石花社区304室)申请办理。材料审核通过后,证明书制作每月底集中办理一次。

材料审核:叶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839

证书领取:王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594

非全日制普通类型的往届生(成教、 函授等)请联系继续教育学院0716-8185181。





附件【长江大学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申请表.docx